拟订公路、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年度计划;承办全州公路、水路、站点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;承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;承办基本建设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市场的监管工作;监督管理县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;承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审核工作;承办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审批工作;承办铁轮、履带及超限车辆上公路行驶(辖区内行驶的)审批工作;承办公路标志、标线审批管理工作;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;组织指导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监督管理;承办公路、桥梁、隧道等基础设施管理维护规划并指导实施;承办公路及其设施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;承办交通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;依法组织或参与建设项目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,统计分析工作;承办破坏、损坏公路基础设施案件的查处工作;承办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;指导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,并依法加强对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,认定、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。